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证监会对《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作了配套修订,形成《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期货和衍生品法》全面系统规定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各项基础制度,为股票期权市场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证监会严格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立法要求,在保持股票期权现行制度框架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结合股票期权扩大试点以来的监管实践经验,进行适应性修订。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通知全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我会配套修订《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shichangyibu@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市场一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
附件: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22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