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网 财经 再出新判决!“红牛”商标侵权赔款累计超4.3亿元

再出新判决!“红牛”商标侵权赔款累计超4.3亿元

继吉林高院一审判决后,再有关于红牛商标侵权案件迎来新的判决。

4月24日,一份落款时间为“4月12日”的判决书在网络上流出。该判决书显示,2023年4月12日,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就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针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红牛维他命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侵犯“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北京红牛销售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红牛”系列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同时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1亿元。

在此之前,一份落款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天丝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

至此,华彬集团累计被判赔天丝公司经济损失超4.3亿元。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华彬及相关方并没有进行实际赔付,因为大部分案件均处于上诉阶段,不过诉讼战对华彬在终端市场的运营已经带来影响。

据华彬方面表示,伴随着吉林高院的一审判决,关于“华彬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的相关言论也在网络上广泛传播。

华彬方面认为:“这是网络水军大规模造谣引流、抹黑。”据该集团监测,仅某平台4月22日21时-4月23日2时,5个小时内就增加8000多条恶意评论,阅读量增加600万。华彬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虚假信息和不实言论,企图混淆视听、误导大众,已经严重构成对华彬的名誉侵犯,对于造谣引流、恶意抹黑等违法行为,华彬将坚决依法追究其责任。”

在今年的海口消博会上,天丝、华彬双双参展,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华彬的展台已经没有摆放“红牛”相关产品。

红牛之争长达7年,双方对“红牛”商标许可使用期限究竟是20年还是50年的观点僵持不下。在23日的最新声明中,华彬集团认为“吉林高院出具的时间是2022年10月份,并没有将《50年协议书》纳入审理范围,和此前浙江高院、天河法院的一审判决等多起判决是泰国天丝多年滥诉的结果,而且并非生效判决,并不会产生禁止生产和销售的法律效果。”

华彬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1995年11月10日签署的《协议书》,华彬享有在中国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产品的权利,广东深圳前海法院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50年协议书》第一条有效的一审判决。但泰国天丝方面多次公开甚至在法庭否认签署过,违背了诚信原则。”

不过,黑龙江高院的最新判决否定了“50年协议书”与商标侵权有关。该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394号判决已对“50年协议”进行了评判,且已明确天丝公司享有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50年协议”不包含商标许可内容,即使“50年协议”被判定为有效,因合资公司系通过定期签订商标许可合同的方式取得商标使用权,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届满未续展使用期限的情况下,合资公司继续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缺乏合理依据,属于侵权行为,“故‘50年协议’案件的审理结果对本案审理不具有约束力。”

目前两项判决都在上诉期内,黑龙江对于“50年协议”的评判会否成为日后其他红牛商标侵权案件的参考尚未可知。

可以肯定的是,自最高院判决生效以来,天丝公司在全国多地不断发起针对华彬公司及其经销商、渠道商的商标侵权诉讼。截至目前,包括京东、天猫、中石油、中石化、沃尔玛等主要销售渠道已经全面下架相关侵权商品,全国近30个省的市场监管部门也开展了对“华彬红牛”的行政查处工作。

处于诉讼战下风的华彬近年大力发展“战马”功能饮料,但受天丝的阻击以及其他功能饮料的崛起影响,“战马”要重拾当年红牛的“雄风”可谓难度不小。据华彬集团官方数据披露,2022年华彬全年全品销售额达成215.38亿元,完成年度总销售额和既定利润目标。

不过,华彬方面始终坚持认为,《50年协议书》被法院采信,泰国天丝发起“商标诉讼战”的基础不复存在,“那么泰国天丝此前针对中国红牛的经销商、生产商、供应商等发起的一系列侵权诉讼也将面临颠覆性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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