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李先生在湖北省消费者协会官网投诉称,其实际支付96.48万元购置的路特斯新车曾遭多次暴力测试、行驶公里数达140公里、此前曾被购置保险等,怀疑深圳路特斯中心交付的是一辆试驾车而非新车。
5月25日,路特斯汽车公布了针对深圳李先生投诉深圳路特斯中心将试驾车作为新车交付事件的调查结果。
“经核实,我们在车辆管理及门店交付流程中存在管理疏漏和人员失职,门店销售人员也存在对车辆信息审查不严、缺乏操作规范等实际问题,从而给李先生带来了不愉快的交付体验。在此,我们向李先生及其家人致以诚挚的歉意。”
官方声明中表示,通过双方的不断努力,目前已与车主达成和解。李先生也表示愿意继续成为路特斯车主。
该事件发生后,路特斯充分意识到自身在车辆管理上的漏洞,对已交付的车辆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结果显示不存在任何以试驾车作为商品车交付的情况。同时做出郑重承诺,路特斯不会将任何一台试驾车作为商品车向用户交付,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监督。
与此同时,为全面整顿、强化车辆管理及门店交付流程,路特斯表示已成立专项整改小组,领导并监督整改落实,并将持续加强所有门店销售人员的业务规范培训,坚决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