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提出,收“上门费”必须提前主动告知消费者,经消费者确认后方可提供上门服务并收费;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如实介绍维修服务相关价格信息,夜间服务、高空作业服务等相关特殊服务收费须提前告知。先消费后结算,收取的每一项费用都得让消费者弄个明明白白,防止出现低标高结、两套价目表等问题,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如违规没有明码标价,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北京规定家电维修必须先出示价目表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