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邓如菲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朔科技”)于10月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汉朔科技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IPO前有42名股东,按同一控制、一致行动关系下合并计算,前10大股东合计控制85.83%。
北京汉朔作为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持股21.84%;侯世国持股4.26%,通过实际控制的北京汉朔、汉朔领世、汉朔领域、汉朔领智,合计控制31.97%的股权,为实控人。
外部股东中,君联资本合计持股12.98%股份,为最大机构投资方;杭州创乾持股12.18%,其背后又全国社保基金、招商财富、平安信托、首钢基金、歌斐资产、申万宏源等等资本;天堂硅谷通过四家机构合计持股7.42%。
此外,汉朔科技本次上市的保荐人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金资本,通过担任厦门启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股4.31%,通过担任中金启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持有股东上海光易24.17%财产份额,从而间接持股0.36%。
报告期内,为保证北京汉朔和侯世国对汉朔科技的控制,汉朔科技还存在表决权委托安排。君联慧诚、君联成业、嘉兴尚邻、长润冰轮、上海光易、创创壹号、诸暨闻名、杭州创乾、宁波荣松、中泰华晟、厦门启鹭、硅谷安创、硅谷新弈、硅谷合创、硅谷领新、青橙行远16名机构股将其持有的公司表决权委托给北京汉朔、侯世国行使,不过申报前分两次解除上述委托安排。
同样是出于稳定侯世国控制权的需要,2021年2月汉朔科技设置了特别表决权股份,即侯世国与北京汉朔直接持有的9922.08万股为A类股份,剩余2.81亿股为B类股份,每份A类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B类股份拥有的表决权的4倍。不过2023年6月12日取消设置上述特别表决权股份。
随着委托解除以及特别表决权的取消,汉朔科技控制权的稳定性成为监管焦点。深交所不仅要求汉朔科技说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原因,对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的影响。还要求其结合申报前解除上述安排实际上降低了侯世国表决权比例的事实,说明侯世国对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及保障措施。
回函显示,2016年12月增资后,实控人侯世国所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及表决权比例降低至43.88%,为了避免后续融资对实际控制人所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的稀释,增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侯世国和北京汉朔要求投资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随着2017年君联慧诚、君联成业、天津庆喆等7名股东对汉朔有限进行增资,侯世国控制的股权比例稀释至37.28%,君联慧诚、君联成业、嘉兴尚邻、长润冰轮、创创壹号、上海光易将其持有的汉朔有限24.07%表决权委托给了侯世国。
随着后续增资,以及侯世国将部分股权转让,其表决权比例进一步被稀释。2020年12月,汉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侯世国控制的表决权比例被稀释至33.76%,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际控制人侯世国对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2021年2月,汉朔科技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经特别表决权安排侯世国的表决权比例升至63.74%。
不过相关安排生效期间,并未发生对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造成影响的情形,侯世国、北京汉朔未曾行使该等表决权委托安排。
截至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侯世国控制31.97%的表决权,其余主要股东中单独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最高者不超过13%,与侯世国控制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差距较大。
此外,7名董事会成员中,侯世国一直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长,还有4名董事为北京汉朔/侯世国提名;其他直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出具《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在汉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之日起,侯世国控制汉朔科技期间,本企业不增加在汉朔科技董事会提名的董事数量”,即便上市后,侯世国依然对董事会具有持续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