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刘治颖 12月7日,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和电气)发布IPO第一轮问询的回复,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显示,佳和电气成立于2001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为5839.5万元,公司以智能电力产品研制为基础,以自主研发软件、算法为核心,为客户侧电力能源数字化建设提供解决方案和配套的智能电力产品;同时提供消防专业服务。
业绩方面,2020年至2022年,佳和电气营业收入分别为8,674.02万元、13,905.86万元、18,647.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043.31万元、2,633.84万元和3,708.82万元,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29.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52.55%。
根据申请文件及公开资料,报告期内,佳和电气研发费用率为16.45%、12.62%和10.91%,呈下降趋势。公司研发费用中主要为研发人员薪酬,占当期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4.73%、75.94%和78.10%。报告期内,发行人技术人员分别为148人、172人和178人,各期技术人员增减变动较大;发行人未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未披露研发人员情况。
对此,北交所要求佳和电气说明研发人员的确定和划分依据,研发人员与技术人员在认定上的区别,是否存在人员混用,是否存在非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董监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人工成本的划分、核算、归集、结转是否准确。
据查阅,佳和电气存在部分非研发人员(胡雪钢、曹斌、汪若飞、陈佳琰、陶李华和熊军)指导或协助研发的情况。
佳和电气分析了具体原因,如公司董事长胡雪钢作为公司的创始股东之一,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专业,宏观把控公司技术研发方向选择、制定产业创新规划,参与公司多个重大研发项目,其工资薪酬按照其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和研发管理工作的工时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进行分摊。
佳和电气认为,报告期内,非专职研发人员计入研发费用的金额占各年研发费用比例分别为4.68%、5.21%、4.15%和3.38%,金额占比较低,因参与研发工作,部分薪酬计入研发费用具有合理性;董监高中专职研发人员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非专职研发人员薪酬根据参与研发项目情况分摊计入研发费用,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