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1、交易门槛。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为开通交易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资产50万元,同时具备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准入不设置资金门槛。
2、T 1交易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采用T 1交易制度,投资者T日买入的股票,要在T 1日才能卖出;卖出股票获取的资金,要在下一交易日才能进行银证转账。
3、交易时间。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9:15-9:25,连续竞价时间为9:30—11:30,下午13:00—14:57,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14:57-15:00。交易日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开市。
4、涨跌幅限制。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但设有临时性股票停牌机制,上市首日涨跌幅达到或超过30%、60%时,将临时停牌10分钟,无论停牌时间多长,都必须在14:57复牌,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第二个交易日起,新上市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30%。
5、交易方式。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可以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单笔申报100股起,可按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时,不足100股的部分应一次性卖出。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申报时间为9:15-15:00,确认时间为15:00-15:30。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上限是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更高者;成交价格下限是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更低者。
6、新股申购。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新股申购与上交所、深交所不同,并不要求投资者账户中的股票市值,只要求账户现金充足,申购新股后现金冻结,中签公布后资金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