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今日发布通知,对贷款政策做出调整。通知显示,杭州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无房贷款记录或有商贷记录且结清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执行二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通知全文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富阳区、临安区的普通自住住房。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28日(文章来源:财联社)
杭州公积金执行“认贷不认房” 二套首付比降至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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