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中签资金冻结的纠纷有了解决方式。券商就这一问题产生了较多的投诉纠纷,近日,投服中心进行了明确。证券公司系统预冻结了其账户内的中签资金,而且该券商明确表示无法解冻,中签后必须履行缴款义务。结果该新股上市后破发,造成程某亏损。证券公司的上述做法,认为其享有弃购的权利,遂向投服中心广东调解工作站申请调解,要求某证券公司赔偿因该新股破发所产生的损失。新股申购资金预冻结服务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证券公司在提供该项服务时,应尊重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与客户充分沟通服务内容并签署相应协议,将开通选择权交给客户,并为客户保留取消权利并做好相关引导和留痕工作,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避免“好心办坏事”。主力资金加仓名单实时更新,APP内免费看>>(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新股中签资金被冻结 弃购不成谁担责?投服中心:擅自冻结资金 券商有责任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