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税务局发布消息,2023年1月1日起,居民在大连市承受第三套及以上非普通住房、非住房、土地权属,以及单位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的契税税率由现行的4%调整为3%。至此,大连市契税最高税率由4%调降至3%。据介绍,本次政策调整涉及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居民在大连市承受第三套及以上非普通住房;二是居民承受非住房,例如公寓等;三是居民承受土地权属;四是单位承受房屋、土地权属,这些契税应税行为由原来适用4%税率调整为3%,下降幅度达到25%,单位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大大减轻。
明年1月1日起,居民在我市承受第三套及以上非普通住房、非住房、土地权属,以及单位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的契税税率由现行的4%调整为3%
这一调整是根据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规定,辽宁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契税税率按《方案》规定执行。至此,我市契税最高税率由4%调降至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
契税税率为3%至5%。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辽宁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对契税税率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本次政策调整涉及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 一是居民在我市承受第三套及以上非普通住房;
● 二是居民承受非住房,例如公寓等;
● 三是居民承受土地权属;
● 四是单位承受房屋、土地权属。
这些契税应税行为由原来适用4%税率调整为3%,下降幅度达到25%,单位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大大减轻。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中,
关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 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 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这一政策未作调整,仍然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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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