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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宏:抗病毒药一定要先用上
抗病毒药物被认为是新冠救治“黄金72小时”中的关键“武器”。
“社区医院是新冠患者救治的第一道关口,只要用对了救治方案,我认为绝大多数患者都能在‘黄金72小时’内得到缓解,进而防止由轻症转向重症。”复旦大学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日前在一场内部培训会上这样表示。
张文宏强调,在这宝贵的3天里,首先应该将新冠抗病毒小分子药物用下去,“当前,二级和三级医院的床位周转一定是慢的,早期的轻症患者辗转于大医院排队、就诊、吊水,反而可能会延误、加重病情。在治疗的初期,在没有合并细菌感染时,一定要对症下药。”
“其次,为了防止轻症转重症,一旦检测到血氧饱和度有所下降,那一定是肺部功能出现了问题,可以配合用一定的激素,”我们社区医生也不用过度担心激素使用、或者血糖控制等问题。激素是目前为止在轻症向重症转化的高危人群中明确有效的药物,而胰岛素、口服降糖药等也能在监测下同步使用。
张文宏建议,患者不必全部去二级、三级医院挂水,“可以在二级医院将补液配好,回到社区医院输液,再结合社区医院开具的抗病毒药物即可。”他举例,“比如,一位轻症新冠患者,如果没有合并细菌感染的话,第一天,可以在补液里加少量的地塞米松,同时在社区医院吸氧。可能1个多小时后,他的热度就会下降、血氧饱和度也会改善,晚上回去再补充些蔬菜、盐分和炖蛋,人的状态也会好很多。随后第二、三天,可以根据患者状况陆续减少药品剂量,或者输液改成口服等。”
第一财经记者也在今日了解到,上海于1月3日开始,在115家二级、三级医院和1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投入使用阿兹夫定片。
上述1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长宁区北新泾、程家桥街道、虹桥街道等社区医院,杨浦区平凉、五角场、长海等社区医院,以及宝山区庙行镇、古村镇菊泉新城等社区医院。患者可就近在社区医院经医生问诊、评估后开具相应处方,医保挂网价格为270元/瓶。
而在此前的2022年12月30日,上海黄浦区、嘉定区、长宁区等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到货了部分Paxlovid(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供辖区内有转重症风险因素的新冠患者使用。
山东一医院公开招募新冠患者:每人补贴4000元,每天都有人来应招
近日,山东淄博市第一医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向社会公开招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该文章称,该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正在开展“一项评估GS221治疗轻型或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方案编号:GS221-2022-001.该研究现招募轻型或普通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拟在全国约20家临床研究中心开展,B部分预计总共招募312例患者。
大河报·豫视频《看见》留意到,参加此次临床研究的患者需符合相应的条件:1.18≤年龄≤70周岁;2.诊断为轻型和普通型患者新冠感染;3经核酸检测或抗原测试呈阳性;4.出现咳嗽、气促或呼吸困难、发热、寒战、疲劳、身体疼痛或肌肉疼痛、腹泻、恶心、呕吐、头疼、咽痛、鼻塞、流涕、失去味觉或嗅觉任何新冠感染相关症状;5.育龄期女性入组前妊娠试验阴性;6.一个月内没有参加其他的临床试验。
1月4日,大河报·豫视频《看见》从淄博第一医院获悉,该院本次临床研究所用的药物系武汉传染病医院研发。该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种药物已经进行过一部分临床试验,本次招募已经是第二次临床试验了,新药临床效果不错。
“所招募的新冠患者每人补贴4000元,共需来医院10次且每次都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抽3次血,吃5天药,一切检查费用全免。”
值得一提的是,在采访中,这名医院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是药都有副作用,但目前尚未发现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有不良反应的情况。”
“前两天,医院是限制名额的,一天只招3个人。目前已放开了名额限制,只要符合招募要求的意向患者,都可前往医院报名。”该名工作人员称,招募自1月1日开始后,每天都有患者前来应招。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期多家新冠治疗药物研发药企进行患者招募,包括先声药业、君实生物、科兴制药、众生药业等。
此前,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试验中心发布通知称,众生药业、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科兴制药也在近期进行阳性患者的招募。三款药物分别为RAY1216片、F61注射液和shen26胶囊。
官方:短期内XBB大规模流行的可能性低
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中国疾控中心4日发布信息显示,我国目前本土流行的新冠病毒绝对优势毒株是BA.5.2和BF.7,个体在感染BA.5.2或BF.7后产生的中和抗体,在短期内(3个月)会维持相对较高水平,预期对其他奥密克戎变异株分支(包括XBB)有较好的交叉保护作用。我国短期内,由XBB系列变异株包括XBB.1.5引发大规模流行的可能性低。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所长许文波表示,XBB是奥密克戎BA.2衍生的2个变异株BJ.1和BM.1.1.1的重组毒株,主要在美国、印度、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国流行。新的变异分支,在美国新冠病例占比迅速上升,上周达到40%。近三个月以来,我国已经监测到BF.7、BQ.1、XBB传入,但BQ.1和XBB在我国尚未形成优势传播。
专家介绍,本土病例方面,2022年10月至12月,报告发现本土XBB病例16例,全部为XBB.1进化分支,主要集中在10月至11月,12月仅1例。
目前,未见任何国家报道XBB.1.5致病力增加,也无感染者住院比例和病死比例增加的报道,也未见其引起的临床症状与其他奥密克戎亚分支的差异。
针对网传XBB毒株会引发呕吐和腹泻的症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呼吸与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医师李侗曾表示,一些新冠病毒感染者确实有呕吐和腹泻的症状,通常1-3天可以自行缓解,没有发现XBB毒株更容易侵犯心脑血管系统和消化系统。
专家建议,和预防其他奥密克戎亚型病毒感染一样,个人还是要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规律作息,保持居室整洁,经常开窗通风,科学锻炼身体,保障健康饮食,提高机体免疫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适量储备家庭常用药。
这些行为,罚!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相关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坚持从严从快,保持高压态势,查处一批涉嫌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为持续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第四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
一、北京盛阳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口罩案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口罩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发现北京盛阳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次性民用口罩(非医用)过滤效果、防护效果、标识等项目不符合《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T 32610-2016)标准,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0月24日立案调查,该公司购入1000盒上述不合格产品进行销售,其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12月21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37.5元,并处罚款2176元的行政处罚。
二、天津五毫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2022年12月12日,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天津五毫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乳胶法)(规格25人份/盒),涉案货值金额3375元,违法所得2025元。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12月22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25元,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辽宁省沈阳市普济大药房有限公司大东分公司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销售药品案
2022年12月12日,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线索对普济大药房有限公司大东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11月26日购进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20盒,购进价格14.5元/盒,销售价格43.7元/盒,进销差率201%。该公司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构成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12月30日,大东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86.45元,并处全部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1621.5元。
四、黑龙江省鸡西市喜来乐大药房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2日,鸡西市市场监管局对喜来乐大药房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进价为11.5元/盒,在进价未变动的情况下,售价从14.5元/盒涨至35元/盒。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进价为49.5元/盒、售价70元/盒。该公司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药品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2月28日,鸡西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五、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沪闪便利店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22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张家港市沪闪便利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月17日至19日,该店在某平台上分别以27.8元/支、35.8元/支的价格销售水银体温计,销售价格及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市场同类体温计,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该店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嗨品贸易店涉嫌仿冒混淆案
2022年12月14日,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秀洲区高照街道嗨品贸易店通过微信群销售“连花清温茶”,并发布“【连花清温茶】后疫情时代必须要拥有它!”“再也不担心中招的问题啦!”“【连花清瘟】清热解毒、中药温补、科学验证确实有效”等宣传信息。据查,涉案“连花清温茶”为普通食品,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无任何关联。该店共进货3000盒,案发时已售1650盒。执法人员对剩余1350盒予以查扣,涉案货值共计22000元。经查明,该店建有9个微信营销群,自12月12日起,在微信群中发布上述宣传信息,并配有涉案产品图片及视频,发布3轮次共计27次,受众2463人次。该店利用大量微信群销售“连花清温茶”,其宣传用语引用“连花清瘟”名称及功效,实施了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不能提供其宣传信息的科学结论、权威报告等合法依据。该店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2023年1月3日,秀洲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河南省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2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郑州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线上药帮忙App批发平台,向全国医药零售、药房、诊所批发销售布洛芬,其先后两次涨价,批发销售的布洛芬片价格从12月10日的2.33元/瓶-2.43元/瓶,涨至12月17日至24日的19.8元/瓶。因涉案布洛芬数量达30600瓶,直接导致大量终端布洛芬价格大幅上涨,扰乱了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影响恶劣。该公司在进货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12月29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警告、罚款2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苏某某涉嫌广告违法案
2022年12月22日,平江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巡查,发现微信视频号“瑚珮老曲酒苏翁”的视频广告中出现“告别全民核酸投入全民饮酒据专家统计常年喝酒的人群。抵抗新冠病毒:比没有喝酒的人高68.3%。有每天喝酒的人,比没有常期喝酒的人达59.7%。”等内容。经查,“瑚珮老曲酒苏翁”视频号为平江县苏某某所有,为营销推广白酒,苏某某于12月16日通过微信视频发布了上述广告内容。苏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平江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23日对其立案调查。
九、海南省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案
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海口临康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销售布洛芬缓释胶囊28元/盒,搭售12元/盒风油精1盒、28元/盒蒲地蓝消炎片1盒、28元/盒风热感冒灵颗粒1盒。销售复方感冒灵颗粒32元/盒,搭售35元/罐黄芪1罐、28元/罐炒决明子1罐。销售连花清瘟胶囊19.8元/盒,搭售48元/盒布洛芬缓释胶囊(联邦)1盒、16元/盒的西瓜霜润喉片1盒、26元/盒的复方板蓝根颗粒1盒。该公司在销售药品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2023年1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06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2030元。
十、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会川镇新会药店未明码标价案
渭源县会川镇市场监管所接到对会川镇新会药店的群众举报,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新会药店销售连花清瘟胶囊时未明码标价。进一步核查发现,2022年11月25日执法人员就该店不明码标价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已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5日内进行改正。12月12日现场检查时,该店对上述行为逾期未改正。12月21日,渭源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药店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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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