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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并不如烟!二十多年前的两桩土地交易,给“酱油老二”中炬高新带来沉重一击。
1月31日晚,中炬高新发布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3.14亿元至-6.14亿元,这将是公司1995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以来首次报亏。而巨亏原因是,公司对来自原告工业联合的两项诉讼拟计提预计负债9亿至12亿元,这一金额比公司历史最好年份净利润还要高出不少。
此前,工业联合就与中炬高新在1999年至2001年期间签订的两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发起诉讼。一审判决显示,公司需赔偿名下的工业用地共计16.73万平方米、返还原告购地款0.33亿元、赔偿原告损失6.02亿元。
如剔除上述诉讼因素影响,中炬高新2022年扣非净利润为5.5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也将减少1.62亿元,同比下降22.6%。
赔地超250亩赔款超6亿
中炬高新称,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4亿元至-6.1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0.56亿元至13.56亿元,同比下降142.32%至182.75%;预计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62亿元,同比下降22.6%。
主营调味品的中炬高新业绩一直较为稳健,此次报亏是公司1995年上市以来的第一次。上一年度(2021年),中炬高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8亿元,每股收益0.9431元/股。
从中炬高新的解释来看,2022年度公司经营仍算平稳,调味品业务营业收入取得增长,突然巨亏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受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二是计提大额预计负债,而这也是主要原因。
2023年1月28日,公司收到关于中山火炬工业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工业联合)土地合同纠纷案件【(2020)粤20民初109号】、【(2020)粤20民初110号】的一审判决书,判令公司赔偿名下的工业用地共计16.73万平方米、返还原告购地款0.33亿元、赔偿原告损失6.02亿元,并支付相关土地物业过户税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上述诉讼拟计提预计负债共计9亿元至12亿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亿元至12亿元。过往财报显示,公司上市以来最好年份净利润也只有8.9亿元(2020年),也就是说此次计提金额需要正常年份一年以上的净利润“填坑”。
中炬高新股吧“炸锅”
该业绩预告出来后,中炬高新股吧直接炸锅了,“一夜无眠了”“一字板跌停”“扣非居然负增长这么多”……
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有股东7万户。
跟“酱油一哥”海天味业一样,中距高新此前也是价值投资者追捧的大白马股,一度走出10年几十倍收益的长牛走势。但2020年10月开始公司股价持续回调,最高跌幅约75%,目前股价有所回升,但相比高点依然是腰斩状态,目前最新市值284亿。
工业联合22年前旧事重提
中炬高新此次被官司重创,事情还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
2020年9月,工业联合向中山中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公司按双方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签订的两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合同的约定,将两块面积为1043.82亩、1129.67亩土地使用权交付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工业联合名下。2021年12月,工业联合向中山中院申请将公司子公司中汇合创作为案件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经中山中院审查后,中汇合创被追加为被告人,与公司共同参加本案诉讼。
2022年6月,工业联合就其中两起诉讼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要求公司承担不能交付土地的违约责任,返还已经支付的土地转让款合计6565万元及截至2022年6月23日的利息8002万元,并按市场价格赔偿合计2173.49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溢价经济损失51.51亿元。
2022年11月,公司、中汇合创收到法院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等文件,工业联合向中山中院提出调整诉讼请求,如被告无法依约履行上述交付土地使用权以及协助将该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原告名下的义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原告赔偿上述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面积为1043.83亩与1129.67亩的土地使用权的经济损失,共计11.97亿元。
2023年1月,中山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赔偿名下的工业用地共计16.73万平方米(约合251亩)、返还原告购地款0.33亿元、赔偿原告损失6.02亿元,并支付相关土地物业过户税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资料显示,中炬高新在1993年成立之初,主要负责国家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5.3平方公里内的园区开发、招商事宜,案件涉及的土地物业资产转让业务是公司当时的主营业务之一。本次诉讼涉及的是22年前的土地转让交易事项,回溯至2001年,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公司是当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后来更名为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当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仍有近800亩土地纠纷悬而未决
过往公告显示,2004年1月,公司曾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公司在1997年至2000年间,在“洋关”、“东利围”、“果基围”、“三益围”等地块的销售过程中,相关收入的确认不符合有关会计制度及准则,致使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等会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而工业联合对公司的诉讼事实际上涉及以上“洋关”、“东利围”、“三益围”三个地块的转让交易事项。
除了上述已经一审判决的两个地块外,2020年10月25日,工业联合以同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为由,主张公司应交付就案件所涉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内面积为797.05亩的土地使用权,并将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工业联合名下。
2021年11月16日,工业联合向中山一院申请追加公司子公司中汇合创为案件被告参与诉讼,判令中汇合创对该诉讼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12月1日,中山一院经审查后,将中汇合创作为案件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而到目前为止,公司未再公告上述诉讼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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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