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网 财经 广州:不得向购房人变相收取预订款

广州:不得向购房人变相收取预订款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VIP入会基金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诚意金、订金、定金、预订款等费用,严格执行预售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

广州:不得向购房人变相收取预订款

中国投资网后续将为您提供丰富、全面的关于广州:不得向购房人变相收取预订款内容,让您第一时间了解到关于广州:不得向购房人变相收取预订款的热门信息。小编将持续从百度新闻、搜狗百科、微博热搜、知乎热门问答以及部分合作站点渠道收集和补充完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