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地产企业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通知全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04号工程建设、偿还项目到期债务等,不得用于购置土地、新增其他投资、偿还股东借款等。房地产企业要按约定承担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补足义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充足。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22年11月12日主力资金加仓名单实时更新,APP内免费看>>(文章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三部门:允许商业银行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