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显示,哈尔滨凯致辰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凯致投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未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等多项违规行为,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经查,黑龙江证监局发现凯致投资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二是未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根据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产品或服务分级,并告知投资者。三是未制定投资者适当性档案管理制度、适当性管理的培训考核制度、执业规范和监督问责制度。四是未履行监督检查配合义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财务会计资料等证据材料。五是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黑龙江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第十五条,《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十二条第二款。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提醒公司应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天眼查显示,凯致投资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为哈尔滨凯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0%),实际控制人为魏志强(持股20%)。公司现已更名为“哈尔滨凯致辰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