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邓如菲11月20日,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9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力股份”)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告显示,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客户林德叉车入股的情况以及与林德叉车关联交易的公允性;Class III 电动叉车的销售是否对林德叉车存在重大依赖,Class III 电动叉车销售收入的增速放缓或下降是否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此外,要求说明报告期授予和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情况,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据查,中力股份成立于2007年9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何金辉,注册资本3.4亿元,是一家专注于电动叉车等机动工业车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力股份实际控制人为何金辉,合计控制中力股份71.4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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