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12月1日发布《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有利于发挥养老保险公司在养老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专长,以及长期参与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所积累的丰富经验,进一步深化养老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金融发展路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商业养老金客户可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公司提供的多种商业养老金产品。主力资金加仓名单实时更新,APP内免费看>>(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商业养老金大消息!明年起10地开展试点 与个人养老金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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